關於學會

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

本會為因應音樂治療發展之專業人員需求,提供高品質的音樂治療服務,訂定《社團法人臺灣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辦法》及施行細則,辦理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。甄審包含「資格審查」「甄試」兩部分,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本會正式會員提出申請。

經專業認證甄審合格之本會正式會員,等同本會認可之音樂治療師(Taiwan Certified Music Therapist,簡稱TCMT),由本委員會報請本會理事會核定後,公佈其姓名於本會官方網站,並核發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證書,有效期限為年。

 

【申請資格】

  1. 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之正式會員。
  2. 具備本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主修音樂治療系、所、組畢業之學士以上學歷。
  3. 完成1000小時實習或接受督導之臨床實作者。

備註:於《甄審辦法》施行前,已成為中華民國應用音樂推廣協會專業認證會員(Taiwan Registered Music Therapist,簡稱TRMT)者不在此限,得依甄審辦法第十二條落日條款提出申請。

<流程圖>

<甄審辦法附件>

⇒臺灣以外音樂治療師認證單位與備審資料

<甄審施行細則附件>

⇒專業資格證明文件檢附須知

資格審查
申請表
落日條款甄審線上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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