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 年度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 甄試簡章
社團法人臺灣音樂治療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建立音樂治療師專業標準,提升臨床服務品質,特依據本會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辦法》、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辦法施行細則》及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試須知》,辦理 115 年度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試。
為維護申請者權益,請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。申請者應於各階段公告之期限內完成報名、繳費及文件上傳手續;凡逾期未完成程序、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,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,敬請配合。
一、申請資格
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:
1. 為本會「正式會員」:
- 申請前請先上本會會員查詢系統確認是否為年度「有效會員」,資格不符者甄審申請將不予受理。
- 會員查詢系統:👉點擊查詢
2. 完成音樂治療學位。
3. 完成經本會認可之 1,000 小時(含)以上臨床實習或接受督導之臨床實務經驗。
4. 應屆畢業生申請者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:
- 已取得畢業證書之應屆畢業生,可同步提出正式會員及甄審申請。
-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,可先以「學生會員」身分提出甄審申請,請於申請時註明「應屆畢業生」,並檢附成績單以茲證明。
- 請務必於 9/27 前補繳畢業證書,方可進入甄試程序。
5. 免甄試規定
符合本會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辦法》第四條所列資格(具有效期內之臺灣以
外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證照),經專業認證委員會資格審查通過者,得免參加甄試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審辦法》。
二、重要時程與費用
| 階段 | 截止時間 | 費用 | 備註 |
| 甄審申請 | 115/7/31 前 | NT$500 | 此費用為資格審查費,通過資格審查者將於 8/24 前寄發通知。 |
| 甄試說明會 | 預計於 7~8 月間舉行,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 | 免費 | 實體或線上舉辦,將說明甄試相關注意事項,並邀請專業治療師分享應試技巧。 |
| 申請者回覆確認參與甄試 | 115/8/31 前 | NT$2,500 | 通過資格審查者需繳交甄試費用,繳費後恕不退還;如因個人因素缺考,恕不退費。 |
| 第一階段:書面報告 | 115/9/27 前 | 無 | 書面報告內容請參閱附件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試須知》,報告繳交後不得自行抽換內容或補繳;收到試務小組通知補件者,依通知內容限期補件乙次。 |
| 書面報告結果通知 | 115/11/2 前 | 無 | 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個別通知,並於官網公告。 |
| 書面報告申復 | 115/11/16 前 | 無 | 申復事項僅限成績複查或行政程序缺失。請於期限內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| 第二階段:口試 | 115/12/13 | 無 | 僅限通過書面報告審查者參加。 |
| 口試結果通知 | 115/12/21 前 | 無 | 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個別通知,並於官網公告。 |
| 口試申復 | 116/1/4 前 | 無 | 申復事項僅限成績複查或行政程序缺失。 請於期限內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| 核定與證書發放 | 116 年第一季 | 無 | 甄試通過名單將於 116 年度第一次理事會議中核定,核定後將於官網公告名單,並陸續製作證書寄發。 |
三、文件繳交與考試說明
- 繳交規範:所有報名資料及報告請依試務小組提供之交件路徑繳交,逾時系統將
自動關閉,恕不接受補件。。 - 補件規範:書面報告一經繳交後,不開放自行補件。如經本委員會試務小組通知
需補件,以一次為限,且須於通知時限內完成,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。 - 考場設備:口試形式以問答為主,現場僅提供桌椅,不提供投影、音樂播放設備與樂器,如有需求,請考生自行攜帶。
- 口試響鈴提醒:為協助考生精確掌握答題節奏,口試現場設有計時提醒,並將於口試結束前三分鐘、一分鐘與口試時間結束時響鈴提醒。
四、成績通知
書面報告與口試成績單將透過電子郵件寄送,考生如未於公告日期內收到成績單,請逕向試務小組回報。
五、申復
- 申復依《音樂治療師專業認證甄試申復作業要點》辦理。
- 申復範圍僅限成績複查或行政程序缺失,不針對評審之專業判斷內容受理申復。
- 申請者如欲提出申復,請於時限內完成,逾期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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📧 Email:certification@taiwanmusictherapy.org